常州四药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及人事任命的公告
  2023/11/08| 阅读次数:41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8:00在公司行政二楼圆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推举黄星辉同志召集和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通过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公司董事会选举。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范新华同志任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长。经董事长提名,由黄星辉同志任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表决通过《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第2号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撤换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的决议。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作出决议如下:

1、本决议作出之日起,撤回原先向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委派的全部五名中方董事。

2、本决议作出之日起,重新向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委派中方董事五名:黄星辉、范新华、钱午亭、刘伟寿、严益民。

3、重新委派黄星辉同志新任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4、重新提名范新华同志新任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即主持公司运营及日常工作。

特此公告。

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3年7月19日

以上为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及人事任命公告,本文报道时间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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